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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東縣民去年通報在鹿野鄉舊台九線發現1頭公梅花鹿,縣府與鹿野鄉公所去年底捕獲後,安置在台東動物收容中心,昨將梅花鹿移至武陵梅花鹿生態園區安置,讓原僅有6頭母鹿園區,有機會繁衍新鹿;縣府表示,初判該梅花鹿為人工飼養逃逸,籲民眾養梅花鹿當寵物應登記通報、妥善照料。
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,梅花鹿屬經濟動物,就動保法對寵物定義,只要是供玩賞、陪伴目的而飼養或管領動物,都可以稱寵物,所以是可以的飼養當寵物的,台東有民眾少量飼養取鹿茸,若飼養鹿隻超過40頭應辦理畜牧場登記,違者將依畜牧法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農業處說明,去年與鹿野鄉公所捕獲該梅花鹿後並安置於動物收容中心照料,當時觀察該頭公鹿其體力及警覺性不同於野生鹿,且梅花鹿野外族群早於民國58年絕跡,研判應人為飼養後逃逸,依規定公告請飼主領回,至今仍尋無飼主,決定安置於武陵梅花鹿生態園區。
該頭梅花公鹿約3到4歲,身體狀況良好,昨上午10時順利完成移至武陵梅花鹿生態園區,園區佔地約3公頃,由武陵外役工作人員及永安社區發展協會共同經營管理,場域環境佳,原僅飼養6頭母鹿,這次增加1頭公鹿,未來將有機會繁衍新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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